政法部门走上大街向市民普法
昨日是首个国家宪法日,市司法局等多部门在文化中心举行普法活动
2014年12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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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4日讯(记者 苑菲菲 通讯员 爱华 潇文 洪波 国军) 4日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上午烟台市司法局、普法办、检察院、中院等35个市、区两级政法部门、行政执法单位及向阳、毓璜顶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在烟台市文化中心广场,举行了国家宪法日大型广场普法活动。此次活动,重点向市民介绍了关于宪法的一些主要内容。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我国曾于1954年、1975年、1978年和1982年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于当年12月4日正式实施……”这些关于宪法的内容,你都了解吗?4日上午,在文化中心广场,多部门制作了关于宪法的展板,向市民展示宪法的相关内容。
  据悉,此次普法活动除了宣传各部门各自的一些工作内容外,还向市民介绍了宪法内容。烟台市司法局还专门购买了《宪法》读本,向过往的市民免费发放。
  不少市民表示,日常的一些基本法律常识都是知道的,但对宪法的相关内容反而不是那么了解,通过这次普法宣传,更加清楚地接触到了宪法的内容。
  此外,龙口法院、海阳法院等还在宪法日当天举行了“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代表委员和市民代表们参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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