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展开亚硝酸盐专项清缴行动
杜绝亚硝酸盐中毒事件,监管部门将与餐饮服务单位签订责任状
2014年12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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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12月4日讯(记者 王传胜) 11月24日,茌平县温陈街道办事处丁块小学群体性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后,聊城食药监管局在积极开展事故调查处置的同时,在全市展开亚硝酸盐专项清缴行动。 
  11月24日,茌平县“许记快餐店”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经调查,事故原因为该店工作人员做八宝粥、鸡蛋汤时,误将亚硝酸盐当作白糖、食用盐进行了使用。聊城食药监管局连夜起草并以聊城市人民政府传真电报的形式下发了《关于对全市餐饮单位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开展集中清缴行动的紧急通知》。 
  11月26日,聊城食药监管局对全市8个县市区、3个市属开发区开展亚硝盐采购、贮存、使用专项督导检查活动,要求将国家局、省局关于餐饮单位禁用亚硝酸盐的公告张贴到每一家餐饮单位,并严格执行省局《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餐饮服务单位禁用亚硝酸盐监管工作的通知》(鲁食药监餐饮〔2014〕212号)。 
  聊城市食安办主任、食药监管局局长孙峰到高唐、临清、茌平三县(市)督导调研有关查处采购、贮存和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情况。其中,高唐县盐业局部署了专项行动,展开“拉网式”摸排调查,严厉打击违法采购、贮存亚硝酸盐现象;高唐县教育局联合县食药监管局,加大对校园及周边饮食检查频次和力度;高唐县食药监管局到所有备案餐饮单位现场清缴,逐单位下发检查监督文件书,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实行痕迹管理。 
  据了解,下一步,将与每一家餐饮服务单位签订责任状,杜绝亚硝酸盐中毒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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