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发票逃税279万获刑
2014年12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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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12月4日讯(记者 侯峰 通讯员 吕黛婷) 泰城一公司负责人,为了弥补税款缺口,无视国家法律,虚开增值税发票多份。近日,经泰山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对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执行了逮捕。
  2012年度,犯罪嫌疑人李某在担任泰安市某公司负责人期间,因弥补税款缺口,以伪造销售合同等方式非法向他人购买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用于抵扣税款5份,价税合计2798000.02元。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李某的行为严重破坏了国家对增值税发票的管理,且涉案金额特别巨大,遂以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罪将李某批准逮捕,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指违反国家税收征管和发票管理规定、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检察官介绍该行为是全国重点打击的危害税收征管的违法犯罪行为。“希望社会人员,特别是企业高管和财会人员,要严格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千万不要贪图小利,从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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