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交警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2014年12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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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4日讯(记者 赵颖鑫 通讯员 王轩)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增强交通参与者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邹平县交警大队开展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咨询活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活动现场,交警大队的民警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加强警民互动,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法制宣传教育,帮助广大群众解决交通法律法规疑难问题,引导广大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断提高其法律素质和交通安全意识;大队民警在热情解答群众提出的机动车辆入户办证、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以及交通事故处理等疑难问题的同时,还就机动车非法载客、超员、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现象造成的后果及危害等方面作了详细讲解,使他们养成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同营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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