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经侦微信,遇假货掌上举报
警方推“啄木鸟警务”工作,解决基层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
2014年12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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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展示经侦案件中查获的问题辣条。 本报记者 袁鹏 摄
     本报枣庄12月4日讯(记者 袁鹏) 4日上午,山东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政委石学鹏带队召开了枣庄市公安局经侦基层基础建设现场会,查看了滕州推出的面向基层的“啄木鸟警务”工作,并决定将这种模式进行推广。
  在滕州官桥派出所,民警通过经侦的内部系统,用不同的颜色对辖区内企业进行了标注。民警点开蓝色标注的奥克化学有限公司,企业的多项信息都显示了出来。民警告诉记者,这是一家上市公司的下属企业,生产的产品具有很高的技术含量。在警方的协调下,该企业的技术人员和企业签署了保密协议,以保护企业知识产权。另一家机械制造公司则标注为红色,民警解释称这是因为这家企业曾因虚开增值税发票受过处理。
  “所谓‘啄木鸟警务’就是将经济犯罪分子比喻为经济蛀虫,将打击、发现、预防经济犯罪的民警比喻为啄木鸟。”滕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厚银说,今年以来为推进经侦基层工作,滕州在各派出所推出了“啄木鸟警务”。内容包括建设“啄木鸟警务网络平台”、开通“啄木鸟警务E通”微信公众号等。据了解,通过“啄木鸟警务网络平台”派出所可将信息及时收集上传,目前已上报经济犯罪线索信息412条。民警还进入厂区、社区推广“啄木鸟警务E通”微信公众号,加了这个微信后就可以收到最新的经济犯罪预警、防范知识。群众遇到制假售假、虚开发票等经济犯罪,也可以通过微信举报,目前已通过这种方式收到举报线索160余条。
  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政委石学鹏坦言,由于经侦队伍较新、警力较少等原因,近年来经侦部门把精力主要放在开展各种专项行动上,一些基础工作有所欠缺。在滕州试点的“啄木鸟警务”工作就是要实现经侦基础工作的创新,将经侦工作的触角延伸到基层、社区,更好的服务群众,解决群众遇到的问题。记者了解到,“啄木鸟警务”的形式接下来将在枣庄其他分局进行推广,各分局因地制宜,采用但不拘泥于此种方式开展这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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