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少红状告《盗墓》出品方
2014年12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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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邱祎) 近日,导演李少红状告网络剧《盗墓笔记》出品方,索赔900万元。李少红指出,《盗墓笔记》出品方在未签订合约的情况下,擅用荣信达公司艺人杨洋做该剧主演。
  网络剧《盗墓笔记》由欢瑞世纪、北京光线传媒等联合出品。早在开拍之前,便传出杨洋欲与李少红的荣信达公司解约、转投欢瑞的消息,但解约的进程如何未向外界公布。杨洋是李少红一手挖掘的艺人,因饰演《新红楼梦》中的贾宝玉而成名。
  李少红表示,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受理了该案。在谈到娱乐行业的现状时,李少红称:“长久以来,娱乐行业存在着诸多不规范行为。很多时候,为了不伤和气和人情关系,我们常常选择息事宁人。”她希望通过此次“抗争”,“迎来可持续、正能量的行业环境”。
  荣信达宣传总监高岩对记者表示:“提告的根本原因是发现这个行业变得越来越不按规章制度办事,行业内有一部分从业人员完全忽视合约的法律效力。遵纪守法的人不应该成为受害者,应该有人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这个行业应有的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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