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买的新车发现车身被“翻新”
车主怀疑4S店二次喷漆,欲起诉索取三倍赔偿
2014年12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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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热线6610123消息(记者 侯艳艳) 11月10日,烟台开发区的王先生以15.58万元的价格,在开发区金德4S店购买了一辆北京现代IX35汽车。车开了仅5天,王先生的亲戚就发现车身有多处重新喷漆的痕迹。王先生很纳闷,他买的新车既没有借人开过,更没有磕碰过,怎么就被二次喷漆了?
  王先生说,提车时销售人员没有说这辆车有任何问题,并以正常的价格销售给他。“买车5天时间,我开车回栖霞挂牌,缴纳了车辆购置税,并购买了全险,前后花费1.9万多元,行程606公里。”王先生说,11月15日他开车去找亲戚赵先生,赵先生发现,车辆前机盖、右前叶子板有明显喷漆痕迹,右前大灯、前风挡等处有油漆。“很明显,这是一辆重新喷漆的翻新车,由于喷漆粗糙,有灰尘被喷到油漆里,而且部分漆面已经开裂。”
  王先生当即与4S店协商,“经过多日商谈,4S店同意为其换辆新车,但挂牌和购买保险等近2万元费用需要用户自理。”王先生说。由于双方协商未达成一致,王先生只好申请第三方检测,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12月3日,山东省机动车配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针对该车出具了检验报告,结果显示7项结论,包括“右侧后视镜漆面露底;与右后尾灯衔接处车漆开裂;车顶与天线衔接处车漆不平;天窗部位漆面不平、点漆笔修补痕迹明显”等问题。
  根据检测结论,赵先生怀疑此车是一辆事故车。“根据检测结果,车身被大面积喷漆,连车顶都喷了漆。”赵先生说,车顶棚喷漆说明车辆可能侧翻过或受外力冲击过,与正常维修性质是不同的。
  目前,检测结果已经证明车辆被二次喷漆,为证明自身的“清白”,车主特意调取了5天时间车辆的行驶监控录像,表明车辆并没有进大修厂维修过。
不存在欺诈行为,希望协商解决
 经销商 
  12月5日上午,记者来到北京现代汽车金德特约销售服务店。记者看到,王先生所买的车辆正停在门外,在赵先生指点下,记者也发现不少细微的喷漆问题。
  对于车辆存在的喷漆问题,该店副总经理魏金秋并没有否认,她说,二次喷漆问题确实存在,但不是汽车销售店所为,“发生时间不确定”,换言说,存在车辆售出后重新喷漆的可能。
  魏金秋说,了解到车辆确实重新喷漆后,销售店也在调查真相,销售店也是无辜的,“不存在恶意欺诈行为”。
  魏金秋说,事发后销售店也咨询律师积极解决这件事,她说,由于换车,销售店就要损失四五万元,因此她们不会再赔偿王先生挂牌、买保险的花费。希望双方通过协商解决问题,没必要闹上法庭。
  本报记者 侯艳艳
如购买车辆是旧车,可要求三倍赔偿
 律师说法 
  针对王先生碰到的问题,记者咨询了山东福阳律师事务所律师林燕。林燕介绍,如果车主发现自己购买的车辆是辆故障车、维修车等旧车时,可根据新消法中的相关规定要求三倍赔偿。
  如果经营者在车辆买卖过程中恶意欺瞒消费者,以翻新车混充新车,并以新车价格出售给消费者,则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及“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意思就是说,如果经销商在出售车辆时没有告知消费者车辆的真实情况,如该车为事故车、库存车、二手车等等,便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基于此,王先生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与烟台金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解除车辆买卖合同关系。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林燕说,如果车主发现自己购买的车辆为旧车,且购买时4S店并未告知这一情况,那么4S店则需赔偿车主三倍的费用。
  本报记者 侯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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