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供暖,也要交管道费
村支书:村民代表大会一致通过的方案
2014年12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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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10日讯(记者 赵磊 王琳)高新区凤怡山庄业主朱女士反映,她的房子不需要供暖,却被要求交纳相当于供暖费用40%的管道费。小区是山后徐村的安置房,村支书表示,这种收费方式是村里开过村民代表大会,一致通过的方案。
  朱女士于2011年的时候,在高新区凤怡山庄购买了一套房产。“我平时也不过去住,只是对外出租,但是今年没有租出去。”朱女士表示,在今年10月份,小区的物业要求他们即使不供暖,也要交供暖费的40%,作为管道费。
  “我们又不过去住,也不需要开暖气,为啥要交费呢?”朱女士反映,往年小区物业也要求交管道费,是供暖费的20%,但是今年涨到了40%。她打电话咨询了高新区供热办,得知这种收费是没有依据的。“供热办告诉我们可以不交这个费用,但是我怕物业以后会拿物业费去卡我们。”朱女士说。
  12月10日下午,记者来到了凤怡山庄小区,这个小区有很大一部分是高新区山后徐村村民的安置房。村支部的徐书记告诉记者,小区确实在收取40%的管道费。“这是我们村之前开村民代表大会,一致通过的方案。”徐书记说,朱女士所买的房产实际上是村民的安置房,是不允许买卖的。小区分为安置房区和商品房区,因为安置房区都是村里的村民,所以村里开会决定采用这种供暖交费方式。
  “一楼三楼供暖,二楼即使不供暖温度也很高,相当于蹭暖了。这样对于一楼三楼供暖的村民不公平,所以我们开会通过了这种交费方式。”徐书记说,本村的村民交纳20%的管道费,另外20%村里补齐,这是属于村民福利。而对于外来户,他们需要交全部的40%管道费。另外,徐书记表示,朱女士是否在凤怡山庄居住,村里没法确定,所以这并不能成为不交费的理由。目前,整个小区的供暖率已经达到了7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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