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跑路担保人还款
2014年12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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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定陶12月10日讯(记者 董梦婕 通讯员 马剑 中升) “我为朋友借钱担保,朋友没有偿还能力,外出无音信,最后款项竟然要我自己掏腰包偿还。”9日,定陶县孟海镇的李某说起替人担保还款的事仍是满腹委屈。
  去年11月份,刘某由于缺钱向同村的马某借五万元钱,马某同意将钱借给他,但是提出一个要求,刘某必须找一个担保人,如果刘某偿还不起,债务则由担保人承担。于是,刘某找到了朋友李某。刘某和李某从小一起长大,关系非常好。见兄弟有难,李某毫不犹豫地同意为刘某担保。这样,李某顺利从马某处借到了五万元钱,双方约定月利率15%,借款时间为8个月。
  一转眼8个月的时间到了,没有钱偿还马某的刘某,将还款时间一拖再拖,一直到今年6月仍没有偿还,最后竟然失踪了,任何方式也联系不到。无奈之下,马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担保人李某偿还借款。
  因刘、李二人承担连带责任,最后,在法院的调解下,李某为刘某还款五万元和每月15%的利息,李某可向刘某继续追偿。法官提醒,借款连带担保,借款人不还,担保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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