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登严查餐饮店经营河豚鱼行为
2014年12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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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10日讯(记者 王帅 通讯员 李慧颖) 10日起,文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的餐饮服务单位经营河豚鱼进行专项检查。
  近期,为防止餐饮服务环节因加工、经营河豚鱼引发食品安全事故,文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关于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河豚鱼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要求各餐饮服务单位做到不加工、经营河豚鱼及其制品。
  在对餐饮服务单位经营河豚鱼进行专项检查中,餐饮单位一旦被发现加工、经营河豚鱼(或以其他替代名称)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将被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整改等方面的处罚。对造成严重中毒事故的,执法人员将依法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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