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乘车事故频发,全市教育部门开始行动
为孩子保驾 学校、家长皆有责
2014年12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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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警部门对学校周边车辆进行检查。(资料片)
   本报记者 杨霄 本报通讯员 张丹丹
  近日,山东省召开全省校车安全工作视频会议,通报了近期山东省内几起校车安全事故,强调部署做好当前校车安全工作。全市各区市教育部门开始行动,家长们也表示将自觉抵制非法营运车辆,以保证学生乘车安全。
本地政策暂未出台,校车处境陷尴尬
  据枣庄市交警支队车管科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全市所谓的校车在车管所登记的只有四辆,而这四辆车还是在国家《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公布前注册的。这四辆车目前还不能完全称作校车是因为还没有获得“校车标牌”。目前,枣庄市还未出台针对本地校车的管理条例。而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申请取得校车使用许可,需向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教育行政部门收到材料后在规定时间内,分别送同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征求意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意见。教育行政部门自收到回复意见后限期内提出审查意见,并上报。上报后批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校车标牌,并在机动车行驶证上签注校车类型和核载人数。
  另外,记者了解到,校车除了与普通车辆一样要进行年检外,每半年还得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如果注册以后,没有校车标牌,它(校车)年审过不去的话,那么在拖审三个年检周期一年半以后,就会强制注销了。”车管所工作人员介绍,注册登记后只能说是取得了机动车运行资格,如果想要运送学生还得必须取得校车标牌。
教育部门>> 学生乘车安全问题,不应仅限于校车
  对于学生乘车安全问题,教育部门和交警部门对于接送学生的车辆经常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检查。据教育局安管办工作人员介绍,学生的乘车安全不单单限于乘坐校车,平时同一个小区的居民帮助邻居接孩子也要注意安全。市民孙启龙的儿子孙畅在峄城区古邵镇明德小学上四年级,由于学校距家有近三公里,家长平日太忙,村里几家有孩子上学的家长便轮流用三轮车送孩子们上学。虽然学校一再宣传要求家长们注意接送孩子乘车安全,但是几位家长没有放在心上。
  “我们小区里的孩子有很多都是我儿子的同学,有时候天气不好,我就会开车带着这几个小孩,一起送去学校。有时候后座挤四五个孩子。”家住在市中区的刘先生说,在最近一段时间看到媒体不断报道的关于学生乘坐“黑校车”发生意外的事情后,自己也开始进行反思,“原本以为那种向学生收费的车是‘黑校车’,是不安全的,后来我仔细想了一下,如果我的私家车超载了,那不是和他们一样对孩子的安全不负责任了吗?”
  “最近一段时间,交警部门正在对全市的校车进行摸排,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教育局和学校也向家长们发放了致家长的一封信,其中就建议家长自己接送孩子,尽量减少代接或者私家车拼车接送孩子。”教育局安管办工作人员介绍道。同时,这位工作人员还表示,市区内学生所在学校一般没有太远的,在农村乡镇里,有一些家长为了省事可能会选择一些没有运营资质的私家车来接送孩子,这就出现了我们常说的“黑校车”。“其实这样包车是很危险的,车辆本身的状况不清楚,而且一旦车辆超载、超员,就会对学生的安全造成很大的威胁。”
  据了解,全省的校车专项整治行动中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全面调查,摸清底数。教育、公安等部门将共同做好校车数量、运营状况等基础性数据的摸排和核对,在全省实行校车“户籍化管理”。今后各地校车管理工作台账,将由当地公安、教育部门的主要领导,以及分管公安、教育工作的领导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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