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实施月余
聊城部分酒店仍设最低消费
2014年12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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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张召旭                                            
  商务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已经施行了一个多月,其中明确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违者最高可处3万元罚款。10日,记者走访了城区的多家酒店,发现一些酒店开包厢时仍设有最低消费。
走访>> 一些中高档酒店仍有最低消费
  不少市民有过这样的经历,外出就餐时想使用包间,却被服务员告知需有最低消费才能有权使用。11月1日起《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开始正式实施,餐馆经营者将禁止设置最低消费,这使消费者拍手称快。 
  10日上午,记者以订餐者身份走访城区振兴路、兴华路、北关街等多个路段的饭店,依然有餐饮企业存在最低消费。“大厅消费没有限制,但包间一般都是包桌或按就餐人数设定一个标准。”城区一家饭店工作人员表示,由于饭店生意很火,所以对包间消费设了一些要求。
  北关街一家酒店工作人员在电话中告诉记者,如果想要订包间,就不能单点菜,包间都是直接包桌,他们酒店一般680元起价,酒店工作人员会事先拉好菜单,如果顾客不满意可以调换菜品,如果顾客非要单点最起码要满足680元的标准才行。 
  记者走访发现,城区一些普通饭店多没有最低消费,但一些中高档或具有特色的酒店一般都针对包间设有最低消费。当记者问起这些商家关于“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的新规时,几家饭店工作人员均表示“不清楚”。
酒店>> 设置最低消费出于成本考虑
  城区一家酒店工作人员表示,一些餐饮企业设置最低消费的限制很正常,这样做主要是出于成本考虑。“酒店包间一般都比较大,如果是有几个人就餐,难免有些浪费,如果人数少完全可以在大厅内,所以酒店才会设置包间最低消费。”该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就餐人数在6至8人以上,一般情况下至少消费五六百元,酒店不至于亏本,但如果只有两三个人订包间,酒店就会亏本。 
  振兴路一酒店大堂经理李先生说,餐饮企业与消费者利益息息相关,但最近几年,餐饮企业的生存却成为话题,经营场所租金走高,人工成本上涨,蔬菜肉品价格攀高,再加上现在都是平价酒水,餐饮行业已不再是暴利行业,酒店设置最低消费也是出于无奈。 
  此外,包厢本身运营成本比较高,人手也必须配备到位,无论是服务还是环境都比较好。另外,包厢的维护费用也是一笔不小的支出,如果不设置最低消费,成本有时候都很难收回。记者了解到,虽然有些酒店取消了最低消费,但也在房间加设了空调费、服务费等其它收费项目。
规定> 设置最低消费最高可罚3万元
  根据国家商务部发布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明确了对于餐饮经营者违反《办法》的行为的处罚,对于法律法规及规章有规定的,商务主管部门可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罚;没有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其中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长期以来,消费者对于某些餐饮企业设置“最低消费”都有较大争议。在今年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就对此类行为作出了约束,根据新《消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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