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交警发布最易忽视交通违法行为
路口违法掉头按闯红灯处罚
2014年12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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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14日讯(记者 钟建军 通讯员 袁圣凯 蒋楠) 14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闯右转红灯、不系安全带、路口违法掉头的违法行为,最容易被驾驶员忽略而被监控抓拍到。违法掉头按照违反信号灯通行处理,罚款200元,记6分,提醒驾驶员注意。
  据民警介绍,烟台市驾驶员数量将突破200万人,汽车保有量已超过184万,市区大约每10.55人就拥有一辆私人汽车,交通违法、不文明行为与日俱增。烟台交警提醒驾驶员,闯右转红灯、不系安全带、路口违法掉头的违法行为较多,这些违法行为容易被驾驶员忽视而被监控抓拍到。
  红灯时可以右转吗?很多司机都知道当然可以。民警称,右转时,如果没有右转红灯信号,在不妨碍其他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可以右转。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设有右转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车辆就必须照信号灯指示转向。像南大街与西南河路路口就设有右转指示灯,车辆就要根据指示灯转向。民警说,许多车主因为开车行驶到此路口没注意到右转信号灯,从而导致违反信号灯通行的违法行为的发生,受到扣6分,罚款200元处罚。
  市交警支队事故科民警告诉记者,他了解到的事故中,因为不系安全带造成伤亡事故的占了相当大比例。市区的机场路上、青年南路三中分校门口、黄金顶隧道西华乐家园处、冰轮路小沙埠附近以及北马路与解放路路口的监控,都抓拍不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按照规定,驾驶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
  另外,交警部门统计了一下,因违法掉头的行为不在少数。民警称,只有在路口设置了掉头回转区,也就是反光锥筒与停止线之间有一段安全距离的路口,可以在左转红灯、保证通行安全的情况下进行掉头。据介绍,违法掉头按照违反信号灯通行处理,罚款200元,记6分。
  民警称,西南河与南大街路口以及二马路一中门前的违法掉头行为较多。烟台交警提醒驾驶员行车时多加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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