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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项重大事项备案
2014年12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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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14日讯(记者 刘振 通讯员 宁艳青 刘平) 近日,临邑县印发《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实施细则》,这是继今年8月份该县下发《关于对县直部门“三重一大”事项规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对全县108个单位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情况进行一轮监督检查之后,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又一有力举措。
  据了解,该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内容和范围,包括对重大事项决策9项、重大项目安排7项、重要人事任免4项、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7项,共计27项重点监督内容,予以进一步细化明确;进一步规范监督程序,着力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进行全程监督,有力推进监督工作规范化;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实行纪实备案,实行一事一记,全程记录时间、地点、责任人、参与监督的过程或环节等,形成专门的监督备案表,为检查、评价和责任追究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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