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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残疾人领补贴
2014年12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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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14日讯(记者 李榕) 近日,宁津县残联为90名居家的贫困残疾人集中发放了每人一次性600元的居家托养补贴。
  此次“阳光家园居家托养”补贴,按照《山东省“阳光家园计划”实施方案》申请资助的居家托养残疾人家庭,必须是困难残疾人家庭;家庭成员中16-59岁年龄段,无收入,长期需要专人照料的智力、精神、肢体重度残疾人;须是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重度残疾人。
  据了解,此次“阳光家园居家托养”补贴缓解了宁津重度贫困残疾人的家庭负担,共为90名居家的贫困残疾人集中发放了每人一次性600元的居家托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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