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23单位被命名市级“青少年维权岗”
2014年12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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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12月14日讯(记者 张建丽) 近日,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团委等23家单位被命名为2013年度市级青少年维权岗。截至目前,全市已有国家级“青少年维权岗”2家,省级“青少年维权岗”27家,市级“青少年维权岗”124家。
  此次活动主要在团委、综治办、法院、检察院、教育、公安、民政、司法、人社、城乡建设、文广新局、工商、质监等系统和行业广泛开展,主要包括:基层团组织、未成年人保护机构以及青少年服务机构;基层人民法院及少年法庭;基层人民检察院及少年刑事检察机构;基层公安部门及派出所、戒毒所;基层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劳教所;基层民政部门及社会福利机构;青少年文化娱乐场所、外来务工青年集中的企业和培训学校、站、点;商场的青少年食品、用品销售柜台;文化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和工商行政管理站、所;新闻媒体的相关栏目;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大队、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等。
  据介绍,菏泽市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始于1999年。目前,全市已有国家级“青少年维权岗”2家,省级“青少年维权岗”27家,市级“青少年维权岗”124家。各级青少年维权岗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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