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狗惊醒户主,扔木板威胁
岚山一男子因抢劫罪盗窃罪获刑三年
2014年12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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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16日讯(记者 王裕奎 通讯员 张贵秀 马小婷) 几个人相约一起吃饭,吃完后想吃狗肉,便到附近的村庄里抢狗。近日,岚山区法院审理了一起抢狗、盗狗案件,被告人苏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5000元。
  今年10月底的一天晚上,被告人苏某与王某等几个朋友相约一起吃饭。期间聊起来说要弄条狗吃肉。饭后,苏某便伙同王某从家中拿了工具,开车四处溜达找狗。
  当车辆开到某村时,看见有一户人院内拴着一条狗,二人先用断线钳绞断狗链,接着抱起狗就跑,没想到狗的叫声把主人给惊醒了。二人见形迹败露,遂通过扔木板、挥动断线钳的方式对狗主人进行威胁,同时将院中的另一条狗也给抢走。经鉴定,两条狗价值320元。
  被抢者院子里安有监控。第二天,他在查看家里的监控之后报了警。因为有监控录像,警方很快锁定犯罪嫌疑人,很快苏某便被抓获。到案后,苏某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同时还供述了另外两起盗窃摄像头的事实。经查证属实后,公诉机关对苏某提起了诉讼。
  岚山区法院近日经审理认为,苏某伙同他人,以暴力胁迫方法实施了抢劫,并盗窃他人财物,构成了抢劫罪、盗窃罪,二罪并罚,综合全案证据,被告人苏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以罚金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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