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区112名重残人员提前5年领基本养老金
2014年12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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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12月16日讯(记者 胡阳 通讯员 王健) 16日,记者从泰山区残联获悉,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重度残疾人,可以提前5年发放基本养老金。据了解,以前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年龄为60岁,现在泰山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55岁就能领到这笔钱。
目前,全区共122人符合条件,12月底前全部发放完毕。
  近日,泰山区残联对年满55周岁,按规定参加泰山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提前发放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泰山区残联会和泰山区社保局对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进行了详细的审核,发放工作已经开始,预计12月底全部发放完毕,泰山区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将全部享受到提前领取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据了解,原来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的年龄为60岁以上,现在55以上的就可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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