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唐县政府聘请5名法律顾问
2014年12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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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日,高唐县人民政府举行政府法律顾问聘任仪式,聘任王宏、刘伟、王荣正、闫光瑜、曹建国等5人为县政府法律顾问,聘期2年。 
  据了解,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是促进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的重要保障。这5人长期从事法律实务工作,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王传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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