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工摔伤该谁赔偿
2014年12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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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12月21日讯(记者 甘倩茹 通讯员 付洁) 近日,南沙河镇村民赵某跟着包工头李某为邻村村民张某家盖房,在施工过程中赵某意外受伤。然而,接下来的赔偿却成了麻烦事。
  今年10月,南沙河镇村民张某打算在年前盖好新房,于是找到同村的包工头李某帮忙建房,李某又找到赵某等人干活。在施工过程中赵某不小心从房顶跌下,致使腿部受伤,在医院住院治疗多日,住院期间医疗费用花去7000多元。出院后,赵某认为自己是在李某承包的农房修建工地上受伤的,于是多次找李某要求其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等共计1.2万余元。但是李某表示自己根本不是雇主,拒绝承担赔偿责任,两家因此多次发生了争吵。无奈之下,赵某来到司法所。
  司法所工作人员听取赵某的讲述后,找到包工头李某了解情况。李某对工作人员解释称,因为和张某关系很好,当时并没有承包他的活,只是为了让他省钱,好心借给张某脚手架等建筑工具,还替他找了几个干活比较好的帮工,至于工人工资都是由雇主张某按天给付,李某没有从中获利。工作人员又找到李某口中的“雇主”张某,张某则表示,虽然当初建房并未与李某签订承包合同,但是李某出面找的工人,自己每次都是把钱给的李某,由李某负责分发工资,自己并不是雇主。
  听取各方意见后,调解人员积极引导赵某、李某和张某应珍惜多年工作结下的良好友谊关系,另一方面向他们讲解有关法律的规定,经过调解人员的调解,三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由李某和张某分别赔偿赵某5000元、3000元,赵某放弃其他相关费用的请求,涉及本案的其他事宜各方不再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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