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改革方案获通过,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双轨制”将破除
制度虽并轨,养老金未必一样多
2014年12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济南12月23日讯(记者 宋立山 见习记者 周国芳) 23日晚间,一条重磅消息引发关注。养老金双轨制改革方案已经拟定,并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通过。我国将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与城镇职工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这是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当天代表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报告时透露的。
  去年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出台的《决定》已明确: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23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称,按照中央部署,有关部门经广泛调查研究和反复论证,已拟订改革方案,并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通过。
  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一个统一、五个同步。“一个统一”,即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相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改革退休费计发办法,从制度和机制上化解“双轨制”矛盾。“五个同步”,即机关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步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待遇调整机制与计发办法同步改革,改革在全国范围同步实施。
  对于社保待遇的调节机制,马凯说,将根据经济发展、居民收入水平、物价变动和财政承受能力等情况,适时调整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并将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延伸到待遇调整政策之中。同时,基本医疗保险要完善政府、单位和个人合理分担的筹资机制,深入推进付费方式改革,使医疗费用实现合理可控的增长。要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改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抚养比。
  早在今年7月1日起施行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已明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而最新改革方案则延伸至党政机关,实现全覆盖。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唐钧表示,制度并轨,但双方养老金拿得未必一样多。想在“结果上”实现并轨,填平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之间的养老金鸿沟,尚需时日。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