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星热该降温了
十岁以下萌娃广告代言被叫停
2014年12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修订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修订草案规定:不得利用十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这意味着,时下火热的天天、cindy等小童星不能再代言广告。一面是诸多综艺节目对童星的巨大需求和包装,让几岁的孩子就能日赚数十万,很多红了眼的家长将宝压在孩子身上;一面是几岁的孩子远离校园四处奔波,过早进入潜规则丛生的娱乐圈。童星到底是帮了孩子还是害了孩子,值得深思。
  本报记者 邱祎     

身价越来越高,
童真越来越少

  近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广告法修订草案规定:不得利用十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一旦草案通过,时下火热的天天、Cindy等小童星不能再代言广告。随着《爸爸去哪儿》、以孩子为主角的《一年级》等节目开播,宝贝扎堆,萌娃走红,似乎成了近几年综艺节目的新趋势。除了专门的亲子节目外,在《出彩中国人》、《来吧灰姑娘》、《中国梦想秀》等真人秀节目中也有大量的童星作为选手登台秀才艺。
  萌娃走红也推高了这些孩子的身价,北京一家专门从事童星演艺和培训的经纪有限公司的总裁李先生告诉记者,目前一线童星的身价不输成年人,比起三线明星,知名童星的吸金能力更强。“据我了解,KiMi一场活动的出场费就在15万左右,凭借电视剧《小爸爸》走红的朱佳煜一场活动也能挣到13万,这让很多成年人都自叹不如。”李先生说,这些走红的童星非常忙,和成年人一样整天飞来飞去,他们公司旗下的王牌童星每天日程都排得满满的,耽误学业是肯定的。
  忙着赚钱的童星在娱乐圈混得风生水起,随着耳濡目染和部分公司的推波助澜,不少童星沾染了娱乐圈的恶习,在今年一档亲子节目中,几个童星的“恋情”曾被反复炒作,有的孩子甚至被节目组包装成“第三者”大肆渲染,让很多网友感叹节目太没节操。因《长江七号》走红的徐娇,拍摄了一组超越年龄的成熟照片而成为热议话题。因奥运会开幕式一夜成名的林妙可,经常成为剧组炒作的工具。这些每天为广告和节目忙碌的童星过早地进入大人的世界,很容易丧失同龄人的乐趣,不再有孩子本该有的天真烂漫。
利益诱惑大,
家长前赴后继造星

  演艺圈暴利的诱惑,驱动着很多人绞尽脑汁想演戏、想成名,甚至波及童星。童星成名后的惊人回报率是家长前赴后继的巨大动力。记者在山师附小等学校附近随机采访了多位家长,多数家长都表示很羡慕现在活跃在荧屏上的童星,“想到有朝一日孩子可能成为下一个林妙可、天天,自己再苦再累也咬咬牙过去了。”
  在巨大的利益诱惑下,为了培养童星,不少家长前赴后继,各种童星培训机构和演艺公司越来越多,不少孩子为了成名离开校园、耽误了学业,同时每天承受着和年龄不相符的高强度训练。有着“天籁童声”之称的马子跃为了学艺,很早就从老家内蒙古赤峰搬到了北京,跟着老师学习歌舞,后来父母又把马子跃送到韩国接受系统训练。在韩国马子跃每天至少要上六小时课,包括声乐、舞蹈、表演、瑜伽等等,如果有重要的演出或是节目,还需要增加训练量,每天训练时间都在八小时左右。
  对于《广告法》修订草案禁止十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做广告代言人,多数网友表示支持。面对愈演愈烈的童星热,教育专家吴蓉瑾表示,做明星不符合孩子的年龄特征,孩子出现在屏幕中就像反季节的农产品一样,上电视无非是家长的意思。经常曝光在公众面前的孩子容易自我感觉良好,会以抛头露面为荣,扭曲原本在这个年龄应该有的正确价值观。从长远看,做童星对孩子自身还是弊大于利。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