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清查“吃空饷”248人
收回违规资金63.07万元,将建立“吃空饷”举报制度
2014年12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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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12月23日讯(记者 李凤仪) “‘吃空饷’问题性质恶劣、影响更坏,不解决愧对百姓。”22日,菏泽市委常委、副市长段伯汉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治理工作会议上表示,要加大查处力度,严格追究“吃空饷”问题,建立“吃空饷”举报制度,让“吃空饷”者在公开、透明的监督下没有生存的空间。
  记者从菏泽市人社局获悉,菏泽从3月份开始,对“吃空饷”问题进行清理清查和专项治理。截至目前,全市共清理“吃空饷”248人,工资核销(减)104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8人,收回违规资金63.07万元,退回国库60.07万元,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相关负责人介绍称,下一步菏泽将继续深入开展“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把挂名不干事的人员清出去,本次集中治理工作的范围是: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群众团体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工商联机关,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工作人员和相关离退休人员,以及使用财政拨款支付离退休费的原事业单位改制企业。
  “吃空饷”分为两种情况,机关事业单位隐瞒事实、虚报人员编制或实有人数套取财政资金的,属于单位“吃空饷”。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不在岗而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属于个人“吃空饷”。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在上次专项治理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再查再纠,进一步深入治理。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复查治理工作,2015年元月上旬前上报复查治理结果,并在本单位内部政务公开栏内公示编制内人员工资发放情况、“吃空饷”人员治理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接受群众监督。
  “要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员。对‘吃空饷’治理工作中,隐瞒不报、敷衍了事、弄虚作假、顶风违纪的工作人员要坚决处理,决不姑息。”段伯汉表示,对于“吃空饷”问题,还要拓宽监督的渠道,充分调动社会监督的积极性,发动群众参与监督,建立“吃空饷”举报制度,让“吃空饷”者在公开、透明的监督下没有生存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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