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区县通报4起干部公车私用案
违规个人已受处分,市纪检部门将继续严查公车违规使用
2014年12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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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23日讯(记者 李超) 23日,记者从淄博市廉政在线获悉,周村、桓台通报4起党员干部公车私用问题。
  周村通报1起党员干部公车私用问题。今年7月30日,周村区北郊镇党委委员韩梅公车私用参加同学就餐,构成违反廉洁自律规定错误。周村区纪委给予韩梅党内警告处分。
  桓台县处理并通报3名党员干部公车私用问题。今年10月1日,应桓台县盐务局内退职工(原办公室主任)王平所请,县盐务局办公室主任张连国在征得局长王军同意后,安排本单位两辆公车参与王平为其子操办婚宴服务。其间,局长王军使用公车参加婚宴。桓台县纪委给予批准和公车私用的县盐务局局长王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安排公车私用的县盐务局办公室主任张连国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请求和公车私用的县盐务局内退职工王平党内警告处分,并责成王军、王平由其个人分别承担公车私用所产生的费用,县盐务局领导班子作出检查。
  淄博市纪检部门表示,将继续严格各单位工作纪律,认真贯彻各项公车使用制度,积极落实上级党委、政府提出的相关要求。严抓公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对假期期间封存的汽车进行核对,严查违规使用的车辆,并完善车辆使用的里程和油耗记录比对制度,对车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使用里程及油耗变化情况进行逐一核查,坚决杜绝车辆违规使用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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