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炒股幌子 通过网站搞传销
吸金上亿元,多名嫌犯被判刑
2014年12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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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李泳君

  2011年5月起,刘某某、刘某等多人明知JILD网站、迈瑞凯网站是传销网络组织,可是为了获取高额工资,积极参与网站的经营管理。同时,还有人去外地积极发展会员。目前枣庄四名犯罪嫌疑人被市中区人民法院判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获刑。

新老会员是上下级关系,注册至少缴纳一万
  2011年3月以来,卢某(另案处理)与他人为谋取非法利益,开办JILD网站、迈瑞凯网站,以销售基金、股票的名义,通过这两个网站公开吸收会员。JILD网站和迈瑞凯网站通过逐级推荐的方式发展会员,要求新会员加入时须通过老会员介绍,形成上下级关系。
  同时,会员至少分别缴纳1.1万元、1万元的注册金,通过交纳注册金及介绍新会员加入交纳注册金,获得网站按比例派发的奖金及分红。JILD网站和迈瑞凯网站通过组织会员出境旅游、开会和为业绩突出的会员发放电脑、手机的方式吸引会员。
  2011年5月至2013年3月,被告人刘某某、李某受卢某雇佣,明知JILD网站、迈瑞凯网站是传销网络组织,为获取高额工资,积极参与网站的经营管理。其中,被告人刘某某负责为会员及网站工作人员发放奖金、工资、并介绍被告人李某加入。
  其中,李某负责网站管理、维护,为网站下发通知,为会员修改网站数据、网上充值等。截止到2013年3月6日,被告人刘某某、李某为JILD网站、迈瑞凯网站会员提现50638871元。
大肆发展会员,两被告收取会员注册金近亿
  另外,2012年年初至2013年3月,韩某某、 某明知JILD网站是传销网络传销组织,为获取高额工资,在石家庄、沈阳、大连等地积极发展会员,为会员介绍网站经营情况,组织会员旅游、开会,为会员发放手机、电脑等奖品,帮助会员注册网站账号,收取会员缴纳的注册金等。截止到2013年3月份,俩被告收取会员注册金达94657673元。
  早在2013年3月份,四名被告因涉嫌犯罪被枣庄市市中区公安分局刑拘。今年6月份,该案件由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起诉至市中区人民法院,日前,该案件已经审理终结。
  法院认为,被告人韩某某以销售基金为名,要求参与者以缴纳注册金获得会员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主要返利依据,引诱参与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被告人刘某某、李某、 某等传销组织中承担财物管理、资金结算、网站维护等职责,对传销活动的实施、传销组织的建立、扩大等其关键作用的人员,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随后法院判决四名被告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获刑二年到六年有期徒刑不等,并处以二万到一百万不等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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