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工业松香加工猪头
小作坊主被判半年罚款6万
2014年12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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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青岛12月25日讯(记者 周衍鹏) 家住青岛城阳的马某竟用对人体有害的工业松香为生猪头脱毛。日前,城阳区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六万元。 
  马某在城阳区南寨社区经营一家生猪头褪毛加工作坊。马某买了一些工业松香,在加工作坊内使用工业松香给生猪头脱毛,通过这种方式处理过的猪头,外表很干净。工业松香含铅量极高,在加热过程中会持续释放有毒物质,会渗透并残留在禽畜肉制品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我国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止用工业松香给禽畜类脱毛。但为了能使自家加工的猪头有个好卖相,马某铤而走险。他又特意买了食用松香,目的是为应付相关部门的检查。 
  今年6月份,公安机关接到多位市民举报称,怀疑在城阳批发市场民生商贸城南门路边购买到的猪头是用工业松香脱毛的。警方调查锁定了马某的加工作坊。6月19日,突击检查,警方在马某的加工作坊内查获疑似松香原料及大量生猪头成品、半成品。经检测,从马某加工作坊内查获的块状晶体为松香,从生猪头上刮下的黑色物质也含有松香,重金属铅含量超标。在检测结果面前,马某如实供述了使用工业松香给生猪头脱毛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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