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污无缝衔接 专治跨界排污
青岛市建立边界地区环境执法信息交流平台,联手打击边界污染企业
2014年12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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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25日讯(记者 吕璐) 位于两个区边界上的土小企业划归谁管?污染顺着河流流入下游怎么应对?日前,青岛市11个区市的环保部门共同签订协议书,建立边界环保执法联动机制,将对属地不清的边界土小企业进行联合拆除、取缔,对危险废物异地倾倒案件互相积极配合调查取证。
  行政边界地区污染企业的归属和管理一直是基层环保部门头疼的问题。由于权属不清、环境监管薄弱等诸多原因,在一些行政边界地区,往往存在企业违法排污和土小企业死灰复燃现象,污染纠纷时有发生。日前,青岛市环保局牵头组织各区市环保局召开会议,相关负责人签订《半岛流域行政区域边界地区环境执法联动协议书》。  
  根据协议,若本辖区内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必要时果断采取限产、限排或停产等措施,防止污染进一步扩大;对土小企业积极协调当地政府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对突发性涉水环境污染事件,要及时采取应急拦截措施,确保超标废水不出境、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此外,将建立边界地区环境执法信息交流平台,定期通报本辖区环境质量状况。
  一旦发生跨界污染、生态破坏或其它可能影响相邻的县(市、区)环境的突发事件时,事发地环保部门要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启动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通知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相邻县(市、区)环保部门,相邻市县要在人力、物资、设备、信息等方面给予事发地提供支持。下游地区环保部门一旦发现因上游污水团入境造成的污染事件时,应第一时间告知上游地区环保部门,督促其迅速采取拦截措施并开展溯源,同时启动本辖区应急拦截措施,严防污水团下泄。
  协议还要求,区域要联手对边界地区的突出环境问题开展追踪溯源和检查,对边界环境污染纠纷案件积极协商查处,对属地不清的边界土小企业进行联合拆除、取缔,对危险废物异地倾倒案件积极配合对方调查取证。此外,还将开展跨区域、跨流域环境质量联合监测和环境安全预警预报,发生边界环境污染事故时,双方应立即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预案,联合开展现场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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