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早恋校规该不该出台
2014年12月29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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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济南某中学男女生文明交往承诺书引争议,承诺书“规定”男女生交往六大“行为规范”,包括“男女交往至少保持44厘米以上,禁止给异性拎书包,禁止与异性在操场等逗留”等。有人认为,规范学生交往可以避免早恋等现象,也有人认为,规定违背了教育初衷,不利于学生成长。学校该不该出台防止学生早恋的校规?
正方
校规利于学生文明交往
一辩@赵守翠:作为一名学生家长,我认为对于中学生而言,正处于人生成长的关键阶段,是积累知识的黄金阶段。由于处于青春期,他们不能正确看待恋爱以及异性之间的关系,同时缺乏自制力,容易陷入早恋中不能自拔。基于此,作为校方,应该在管理思路和方式上,力求更加严格和具体,为学生的行为提供指引和导向。通过校规,学生可以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倒逼他们养成自律习惯。
二辩@吴明:中学生毕竟还是孩子,难以判断是非的正确与否,现在中学生早恋已成为普遍现象。有些中学生甚至为此付出惨痛的代价,不能不引起社会和学校的重视,感情都是由陌生、熟悉、亲密发展而来,学校出台行为规范,正是出于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的目的,这是学校预防学生早恋,保证学生专心学习、健康成长的必要措施,每一位学生都应该遵守执行,家长更应该积极配合。
三辩@刘风玲:中学生早恋轻则分散精力影响学业,重则早孕流产对身心带来伤害,因此中学生早恋弊多利少,学校出台防早恋校规出发点是为学生、为家长、为社会负责着想,动机是好的,相信这也是家长所拥护和赞成的。如果学校对学生早恋视若无睹、麻木不仁、听之任之、无所作为,学校早恋泛滥成灾,相信这是谁也不希望看到的。所以说学校出台防早恋校规也是应该的,很有必要的。
四辩@宿长学:学校出台男女生交往的“行为规范”,对于模糊的男女交往行为,会起到引导的作用,特别是对于低龄段的学生有很好的规范、教育意义。尽早让孩子们学会区分同性、异性交往的尺度,会使尚无明确是非观念、尚无异性交往礼仪概念和早恋概念的孩子们提早学会辨别男女关系的亲疏远近。这对于孩子之后人生道路上的成长和与异性交往的修养很有意义。
反方
硬性规定不如理性疏导
一辩@刘建国:如今,中学生之间的早恋现象令人担忧,作为校方,要想避免学生出现早恋行为,不应该搞一刀切,不能总是采取堵截方式。早恋在学生心中有种神秘感,越是采取高压管理思维,越容易激发学生们去尝试和体会。因此,教育学生,最重要的是要用理性文明的手段进行管理,让他们学会如何正确看待爱情,看待两性关系。
二辩@刘博皓:校方的做法,是一种“无罪推定”思路。也就是说,“男女交往低于44厘米”,“给异性拎书包”等行为,并不一定都是早恋,可能只是正常的交往。异性之间的正常沟通,有利于增进交流,促进彼此成长,还能够培养班级团队意识。因此,作为校方,在制定严格校规的同时,应该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要眉毛胡子一把抓,别将所有的异性交往都误认为早恋。
三辩@崔屹:虽然学生早恋弊多利少,但青春萌动,早恋又是每个青少年难过的坎儿,要求每个中学生像过来人一样成熟理智是不现实的。像两性交往至少保持44厘米、禁止给异性拎书包这些防早恋校规难以操作不说,很容易造成矫枉过正、适得其反的结果。与其出台生硬教条的校规,不如平时多对学生加强生理卫生教育、青春期心理教育,让学生从内心深处认识到早恋等方面的危害,同时学校还要多组织一些文体活动,引导正常的男女生交往。
四辩@王婷:青少年学生的心理变化是微妙的,作为家长和老师应增加对孩子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让他们知晓什么是恋爱,学会与异性的正确交往。同时,学校、老师和家长应该尊重男女生之间的正常交往,不宜简单地限制。过分夸张的限制不仅影响学生与他人之间的人际交流,还会让他们对异性产生不必要的恐惧和回避,对他们今后的人际交往和心灵成长产生负面影响。
精论
奇葩校规是应试教育产物
@张爱学:“44厘米”的校规量出了当前应试教育的“短板”。因为现在不少学校,升学率压倒一切,教师的精力都集中在教学上,少与学生进行思想上的沟通,学校习惯做的只是利用校规把学生囿于若干“不准”之内,而忽视了育人。如果学校从孩子入学就从素质教育抓起,多开展生理知识、心理辅导以及学生之间怎样进行正常的交往等对其人格和身心发展有益的教育活动,学生都能做到应知应会应懂,压根就不会存在“44厘米”校规之说。
早恋不是洪水猛兽
@刘曰章:学校适时和适度地引导学生不要早恋是对的,初衷也是好的,但是不能出台硬性制止的措施来杜绝早恋。青少年正值青春期,正是身体发育和青春萌动的时候,对许多东西较易产生好奇心,像这样的强行制止可能会适得其反。现在学校往往注重教学成绩,对青春期性教育较易忽视,学生有时又不能自行排解,产生爱慕和暗恋之心在所难免。早恋不是洪水猛兽,没有那么可怕,就是权当洪水猛兽的话,也宜疏不宜堵,越堵逆反心理越严重,甚至会更糟。学校正确对待早恋,及时进行青春期引导才是正常的选择。
因噎废食规定要不得
@徐可顺:针对中学生出台文明交往规范,对于心智发育还不十分健全、“三观”还未正确树立的中学生来说是必要的,也是可取的,但规范条文的本身及内容应该体现制定规范的初衷与本义,符合中学生心智发展的实际。否则,还不如不制定。像承诺书明文“规定”的“男女交往至少保持44厘米以上,禁止给异性拎书包,禁止与异性在操场等逗留”给人一种“因噎废食”的感觉。“男女交往至少保持44厘米以上”似乎又要训导教化学生回归到男女授受不亲的封建时代,出台的这些条文,带给中学生的既有心灵方面的羁绊,也有正常交往下的过度束缚,不符合中学生的天性、不利于中学生的正常交往和心智健康发展。
建议
奇葩规定折射教育惰性
@曲征:学校制定这样的规定,初衷是担心学生因恋爱而影响学习,但学生学习知识只是一个方面,作为教育者,学校还应该教会学生异性之间的交往规则、技巧、注意事项及底线,让学生养成正确的恋爱观和人生观。在欧美等发达国家,教育者还要将如何避孕的知识传授给学生,从中可见务实精神。而国内许多学校,不是培养学生正确的恋爱观以及与异性交往的规则,而是将异性交往视为毒蛇猛兽,一棍子打死,如此简单粗暴的做法,恰恰暴露了学校教育的惰性。同学之间的交往是个人的自由和权利,学校没有任何理由和权力加以干涉。对于男女同学之间过于亲密的交往,学校只能加以引导,但是没有横加干涉的权力。
防早恋规定伤害师生感情
@彭磊:中学在防止学生早恋这件事上,从不缺手段,并且都是采取行政命令的形式,根本原因有两点:以升学率论成败;对学生不信任。当中学以升学率为唯一指标,别说早恋,任何无关考试的事都有“越轨”之嫌。中学的雷人规定五花八门,管理偏向弱智,另一点在于不相信中学生有自律性。说到底,从升学指标出发、疑神疑鬼制定的防早恋规定,带给学生的只有压力没有动力,还会伤害师生之间的感情,让师生关系变得彼此不信任。
防“早恋”,疏比堵重要
@宿长学:“早恋”是很多家长谈之色变的话题,而对于青春期的孩子来讲,对异性的好感又是成长期必须要跨过的坎儿。很多孩子就是在这种好感之下,还未形成“早恋”之概念就不知不觉走进了早恋的漩涡。引导孩子正确认识什么是“早恋”,怎样与异性交往,这就需要规则、规范的引导。提防孩子早恋的校规,更应体现对孩子的引导、教育和疏导,而不单单为禁止。提防“早恋”,疏比堵重要。
打油诗
@张庆金
男女交往出规定,
这一举措不可行。
看似避免谈恋爱,
肯定招来社会评。
雷人校规不可取,
禁锢头脑伤心灵。
讲明道理爱学习,
家长学生都明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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