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好的“意向金”变成“定金”
餐饮加盟商想退款遇波折
2014年12月29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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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东营的隋女士在看到网上的加盟信息后,相中了济南一餐饮公司加盟品牌。隋女士介绍,12月19日,她在得到可以退钱的承诺后,交了2000元意向金。后经慎重考虑,隋女士放弃了加盟的念头,公司以“定金不能退,已经提供授权服务为由”拒绝了她的退款请求。经过调解,公司方面表示愿意与隋女士进一步协商。
本报见习记者
李阳
加盟商:说好了可以退钱,我才交的
今年11月份,隋女士在一家加盟网站上看到该餐饮公司的招商信息,并留下了联系方式。之后,隋女士经常接到公司工作人员打来的电话。
“电话里说毛利率在70%以上,很快就能回本,说得我有点心动了。东营离济南也不远,我们就过来看了看。”隋女士说。
12月19日,隋女士和表妹打算来这家公司实地考察一下再做打算。“我们来到公司后,他们一直劝我们交意向金。当时他们承诺,实在找不到地方或者是条件不成熟的话,可以给我们退钱。当时公司说能退,我们才交的钱,要不然谁敢交钱啊?”
隋女士说,在交上2000元后,公司工作人员又拿出一份补充协议,协议规定要在指定时间内支付余下的37800元余款,否则定金不予退还。
“交钱之前,公司的人也没说有这个协议,而且协议上的内容很多都是强迫性条款,我当时没签,说是回去考虑考虑再说。”隋女士说。
“我们这边一个商场要重新招商,但是他们那房租太高了,像我们这些没有经验的,可能干不了。他们一直催促我们去那个商场谈,说是公司派人过去谈也行。”经过考虑,隋女士打消了加盟的念头,并打算把2000元意向金要回。
不过,当事公司拒绝了隋女士的退款请求。“他们的人说,这是定金,不能退。有位李总监说,我拿了邀请函,不管做还是不做,就是占领了东营这边的市场,2000块钱不能退。可邀请函是他们公司的人签的,我一个字都没签,给我邀请函的时候也没说这回事。”
公司:2000元为定金,已经提供授权服务
该公司一位王姓负责人告诉记者,隋女士所交的2000元属于定金,不是意向金。有客户过来洽谈业务时,公司都会事先告知定金不可以退。
隋女士给记者提供的收据显示,2000元的收款事由为“定金”,收据上并没有公司的公章,只有“财务专用章 现金收讫”字样,但银行卡刷卡的回执单显示商户名称为“济南×××餐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从法律层面上来讲,我们可以认为她和我们公司没有业务往来,定金收据是可以不盖公章的。我们的定金收据也没有公司的公章。像隋女士这种,没有签订协议而交的定金,基本上都是需要服务,我们也给她提供服务了。”前述王姓负责人说。
“她想进一个商场,来我们公司之前她已经和商场达成初步的意向关系。商场需要审核我们的资质,她来拿了我们的资质,交了2000元定金,到商场里去审核。我们的品牌授权,就是服务。”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对此,隋女士有不同看法。她说,“公司又没有跟我签任何协议,怎么能说授权给我呢?我到现在也没有跟任何一个商场合作,公司提供给我的资料,是通过网络传过来的一些比较大众的资料,一些广告页和宣传视频而已,并不是什么资质。”
公司最终称,钱可以退
北京京大律师事务所律师表示,在不造成利益损害的前提下,意向金可以退还。如果有证据表明加盟双方事先约定的是意向金,而后改为定金,则是一种欺诈行为,受害方可以要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销。
25日晚6时许,涉事公司一名张姓负责人表示,双方可能在一些问题上没有沟通清楚,希望隋女士到公司面谈。“我们公司意见比较明确,钱可以退给她。”
28日下午,隋女士告诉记者,出于其他原因,隋女士暂时不打算到济南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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