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不少电动车车主都安装了智能防盗系统。 本报记者 孙婷婷 摄
本报12月28日讯(记者 孙婷婷) 今年9月份开始,德州市公安治安支队在德城区、禹城市、庆云县三个城区试点安装的一项便民利民政策,电动车若被盗系统则会报警。第一批共为两万辆电动车安装了电子标签。通过报名预约,10月8日,德城区8个派出所同时启动了电动车防盗系统电子标签安装工作,安装首日为400辆电动车安装完毕。
10月8日,市民杜女士为新购买了不到一个月的电动车安装了智能防盗系统,手持一个电子标签,一旦电动车被盗并通过固定终端,系统就会报警。“安装系统后,感觉很安心,就害怕万一哪天忘记锁电动车。”杜女士说,她安装后,也发动身边的朋友安装上了。
这一利民服务得到市民的积极响应,报名安装的人数不断增多。公安民警利用早、中、晚各个时段,放弃休息时间,全方位开通便民通道,已安装电动自行车电子标签3万余套。在安装的基础上,市民还可以为电动车入保险,持原始发票最高可获得1000元赔偿。
截止到现在,电动车智能防盗系统投入安装使用近三个月时间,德城区1万辆电动车已经全部安装完毕,经济技术开发区12月份开始安装防盗系统,目前已经安装2000多辆,禹城市自投入安装后已安装5000多辆。同时,系统运行以来,共破获电动自行车被盗案件57起,打掉团伙1个,追回电动自行车82辆。
因其惠民利民,德城区决定追加安装至少两万辆电动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禹城市将根据安装情况适量追加。元旦之前,庆云、运河经济开发区将投入防盗系统的安装,首次安装一万辆,安装后将根据使用情况适量追加。
2015年开始,全市其他县市区将会全面系统安装,努力形成电动自行车防盗网络。每个县市区首次安装将投入一万辆,根据安装效果和需求量适量追加。届时全市各县市区电动车都将有机会安装防盗系统,且电动车防盗系统在全市通用,但主要集中在城区。“下一步,将延伸到机动车、大型牲畜被盗防范、老人和小孩的走失防范、社区矫正人员监管防范以及特殊场所监控防范等领域。”工作人员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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