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在交警违法处理大厅办了件奇葩事
卖分没赚钱自己反被“拉黑”
2015年01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夏某持车主行驶证为车主刘某处理了两项违法,其中一项6分,一项3分。图为违法办开出的处罚决定书。          本报记者 张磊 摄
     本报1月5日讯(记者 张磊 通讯员 董佳庆) 1月5日上午9点左右,在德州交警直属二大队违法处理大厅,一中年男子在刚处理两条违章后竟然反悔,反身要求民警“改回去”。民警调查发现,原来该男子从网上看到“卖分”信息后,就打起了卖分挣钱的主意,不料扣分后因价格原因与车主发生分歧,遂生“退分”想法,被民警当场识破。
  “我是2011年取得B2驾照,一直极少扣分,从网上看到有人买分后就想卖掉自己的分,挣这一部分钱。”“卖分人”夏某说,他在网上看到信息后便与买分人刘某取得联系,并定于1月5日上午在德州交警直属二大队进行交易,价格为200元。5日上午9时许,夏某打车至违法处理大厅后持自己的驾驶证和刘某行驶证进行违章处理。“单子打出来以后,看到扣了9分,这才发现自己剩下3分以后就没法开车了。”夏某说,他随即与在门口等待的刘某进行协商,两人协商不成,夏某便又翻身回到业务大厅要求民警办理“退分”业务。民警发现后,车主刘某谎称去车上拿东西溜之大吉。
  “我问他是不是卖分了,他自己承认刚刚卖了分现在后悔了。”直属大队违法处理办公室民警说,夏某在之前共处理了两条违章,分别是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30%以上未达到50%,扣6分(违章代码16367)和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扣3分。
  据了解,夏某是河北景县人,在德州华鲁热电厂附近一家小企业上班,为了“卖分挣钱”,夏某专门请假前来,不料钱还没到手就被警方控制。直属二大队杨警官介绍,夏某卖分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扰乱社会秩序,一旦被发现将会列入黑名单,以后的业务办理中会重点监管,警方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刘某驾驶证行驶证均已被警方扣留,随后警方也会对其进行依法处理。
  按照2013年公安部出台新的交通违法处理规定,在进行交通技术监控违法行为处理时,对同一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处理非本人所有的3辆以上不同号牌机动车的,或者1年内3名以上的驾驶人为同一号牌机动车接受违法处理的,系统提示暂停其违法处理业务并将驾驶人信息写入重点人员监控表,并记录为需调查的嫌疑业务,实行重点人员监管。
  相关部门就此解释说,当以自己的驾照帮别人进行违章处理的时候,就是默认当时的违法行为由自己造成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规定: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律师介绍买卖积分的中介也同时涉嫌“非法经营”。根据《刑法》第225条的规定,对于那些专门收购驾驶证分,然后将分卖出并以此牟利的人,很有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本报记者 张磊
物业要划停车位 业主质疑乱收费
  本报1月5日讯(记者 徐良) 近日,家住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色雅园小区的李先生称,因地下停车位只售不租,自2012年入住该小区以来,业主们都将车停在小区地上,但从未收费,不知最近物业贴出的收费通知是否合理。物业称,小区地上停车位紧张,近期计划划定停车位,对于是否收费,目前正处在征求业主意见阶段。
  “地下车位10多万元一个,很多业主都买不起,所以大多数车都停地上的路旁,可最近物业要求有车的业主每月交三十元钱的地上停车费,不交钱的不让停。”李先生说,小区的地下停车位大部分空置,但开发商称,车位只售不租,所以小区居民只能将车停在楼下。
  5日上午,记者来到小区物业办公室,一王姓工作人员称,地下停车位共有218个,由于价格较高,仅售出60多个,因为车位只售不租并且使用地下车位的业主每天需交一元管理费,所以大部分车停在地上。据小区物业统计,目前停在地上的车辆约有350辆。该工作人员说,划定停车位后,物业的车辆管理成本增加,所以提出“每天收取1元停车费,不缴费者不可停车”的想法,目前物业正在征求业主的意见,还未执行收费。
  5日下午记者联系到德州市物价局。“在小区道路或者公共场地停放汽车的业主,应该缴纳车辆场地使用费,此费用归全体业主使用,物业至少一年公布一次费用的使用情况。”工作人员称,物业可以收取地上停车费,价格由业主与物业商议决定。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