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保险鼓与呼
2015年01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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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起保险这个话茬,我便会想起当年自己的投保经历。那是上世纪70年代的事,当时我还在学校当老师,月工资仅36.00元。日子虽过得清贫,但觉得也舒畅。
  一次,乡中心校在开校长会时,向各校宣传参加人寿保险公司人身保险的有关文件,我听后觉得挺新鲜,大家也议论纷纷。
  有人说:“既然是国家大力推行的自是差不了,就冲着我也要买几份。”结果,生活条件好的,有的一次就投保10来份,我根据自己的条件,仅为爱人填表投保人身简易保险3份,每份1元钱,按投保人和受益人的年龄计算,期限分为10年、15年、20年不等。从此,每月在我工资中扣出3元钱交保险费。
  一晃几十年过去了。2006年6月中旬的一天,县人寿保险公司通知,让我拿着保单和投保人、受益人的有效证件去领钱,我来到县人寿保险公司服务窗口,保单一算账,一次给支付现金1360元。
  得到这笔钱后,我兴奋不已、激动万分,因为当时女儿上大学正需要钱,这笔钱立刻派上了用场,我急忙把钱给女儿寄去,解决了燃眉之急,家人也高兴得不得了。
  说句实在话,我虽是正式工,但家庭生活条件并不富裕。
  由于尝到了参加保险的甜头,我产生了强烈的保险意识,对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认识产生了新的飞跃,得到了新的提高。
  于是,我和老伴相继又投了健康险、养老险。现在,我们老两口早就计划好了,将来再为孙子、孙女投一份保险。等到我们百年以后,让她还能感受到爷爷、奶奶那永不停息的爱。我想他们心中不仅会萌生对爷爷奶奶的感激之情,还会萌生关于爱的种种思考,催生他们懂得如何去关爱社会、关爱他人、关爱自己,教会他们用真善美拥抱新生活。这是我们对子孙更深层的爱。以保单为载体传播爱与责任,便是我们投保的初衷。
  作为工薪族,我实现了用今天的钱办明天的事,用明天的钱延续我们对后人的爱,很宽慰。
  通过多年来和保险的亲密接触和深入了解,我知道了保险事业具有强大的社会稳定功能和集社会能力的和谐救助功能。所以我要为保险鼓与呼。
  这正是:全家参加保险好,生活幸福指数高,老有所养享天年,病有所医得安康。 (留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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