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交警查获14名“酒司机”
当天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526起
2015年01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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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6日讯(记者 钟建军 通讯员 袁圣凯 蒋楠 全福 王建 姜波) 1月5日是全省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集中统一行动日,行动当天,烟台交警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526起,其中,酒后驾驶14起。
  5日,全市1200余名交警来到路面上,有针对性地对客运车“四违”、危化品车“三无”、老年代步车及摩托车非法上路、无牌无证、农村地区及高速公路机动车超员、超载、疲劳驾驶、违反夜间停运规定等各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5日13时10分许,市交警四大队民警在莱山区盛泉工业园对过往车辆检查时,发现一辆小型轿车突然减速,便上前拦停车辆进行检查。“一摇下车窗,我就趴在窗旁,让驾驶哈口气。”民警说,立马闻到驾驶员嘴里有酒气。张某称,中午在家吃饭时喝了1瓶啤酒,觉得喝得不多,就开车上路了。
  民警对驾驶员张某进行酒精呼吸检测,检测结果为44mg/100ml,属酒后驾驶。
  无独有偶,14时08分,民警在烟乳线莱山西村处拦停了一辆小型轿车,驾驶员董某也喝酒了。经酒精呼吸检测,检测结果为48mg/100ml,属酒后驾驶。
  民警称,不少驾驶员酒驾被查后都说只喝了一瓶啤酒,“如果真喝了1瓶啤酒,根本不会吹出这么高的数,肯定喝了不少。”很多驾驶员酒驾时都觉得自己没喝多,而且抱有侥幸心理,认为交警查不到。驾驶员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受到罚款1000元、扣12分、驾照暂扣6个月的处罚。
  全省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集中统一行动日当天,烟台市交警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526起,其中酒后驾驶14起、超员2起、超载12起、疲劳驾驶8起、货车未安装行驶记录仪12起、未戴头盔31起、未购置交强险2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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