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选任60名人民监督员
2015年01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聊城1月6日讯(记者 孟凡萧 通讯员 孙琰) 6日,记者从市司法局获悉,按照全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市司法局决定自6日起,在全市范围内选任60名人民监督员。 
  据悉,市人民监督员名额按与本行政区域总人口1:100000的比例确定为60名。其中,市直10名(含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8个县(市、区)共计50名。 
  选任者应年满二十三周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报名方式分为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组织推荐须征得被推荐人同意,被推荐人应提交《聊城市司法局人民监督员组织推荐表》(一式两份)、近期一寸彩色正面证件照(三张)、身份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及学历证明(原件和两份复印件)。个人自荐报名的人员应提交《聊城市司法局人民监督员自荐表》(一式两份)、近期一寸彩色正面证件照(三张)、身份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和两份复印件)或工作单位、居住地社区(村委会)的相关证明(原件一式两份)及学历证明(原件和两份复印件)。 
  推荐(申请)期限为7个工作日,共设立共设置了9个报名点。人民监督员每届任期五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省级人民监督员和市级人民监督员不得相互兼任。具体事项参见聊城市司法行政网站上发布的《聊城市司法局关于选任人民监督员的公告》。(http://www.lcsfj.gov.cn/List_Content.asp?ArticleID=3619)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