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一大”出台细则
2015年01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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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6日讯(记者 李榕 通讯员 王飞) 近日,德城区委、区政府制定出台“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区委、区政府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对“三重一大”重要决策不执行、部分执行、变相执行或推诿执行的,将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
  实施细则逐项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内容,其中明确规定重大决策事项要坚持区委常委会向全委会定期报告制度,建立完善民主决策制度、情况通报和情况反馈制度;重要干部使用要落实干部选任全程记实制度,使监督贯穿于干部选任的各个环节;对重大项目安排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相关规定;大额度资金使用要严格按照编制财政预算执行;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的酝酿阶段、决策阶段、执行阶段分别作出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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