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装警报器车主被罚两千
2015年01月10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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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青岛1月9日讯(记者 周衍鹏 通讯员 王杰鹏 房珂) 8日上午,越野车车主李某因为自己的“任性”,在车上私装警笛,被高速交警查获,并被罚款2000元。
8日上午10时许,省高速公路交警总队二支队民警在青兰高速青岛方向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辆猎豹越野车安装了一台红色电子狗。按照法律规定,机动车擅自安装和使用干扰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装置的,不允许上路行驶。执勤民警于是依法收缴并处罚款处罚。车主离开时,一时紧张触动了“警笛”按钮,发出一声刺耳的警报声。
执勤民警随即又上前拦住该车,询问车主是否非法安装了警报器。面对交警的询问,车主李某谎称只是喇叭响。执勤民警在进一步检查中发现,该车辆方向盘下方有违法改装的警报器线路,并在车内发现了“警笛”遥控器。在证据面前,李某只好承认。
经询问得知,非法安装警报器的李某是贪图好玩,没承想却触犯了法律。李某被罚款2000元,为自己的“任性”行为付出了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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