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低保户补贴入了村支书腰包
还侵占土地承包费九万多元,被判四年六个月
2015年01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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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烟台1月9日讯(记者 苑菲菲 通讯员 樊友泉 赵鑫) 利用担任村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的身份,贪污本村13户低保户的补贴两万多元,还侵占企业和村民的土地承包费九万多元。日前,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李某从1991年开始即利用担任某村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的便利,把村委当成了自家的“自留地”,对应该上缴村委的土地承包款扣下不上缴,甚至还克扣村里低保户们的补贴。
  1991年至2011年期间,该村的李某某等四位村民共上交土地承包款、果园承包款55335.5元,李某将这笔钱因公支出了4989.8元,剩下的50345.7元便装进了自己的口袋。
  2007年到2009年,国家发放给该村13户低保户补贴一共27730元,李某利用协助发放这笔款项的便利,取出其中的6300元发放给低保户和装修村委办公室,之后将剩下的21430元据为己有。
  2010年,李某代表村委将村里的300亩荒山以三万元的价格承包给了莱阳某公司,但是这三万元钱却没有打到村委的账上,而是被李某装进了自己的腰包。在李某侵吞的这些款项中,其中有一笔涉及到诉讼纠纷。法院判决把该笔款项还给公司,但镇上的经管站事后查询发现,这笔钱根本就没有入村委的账。
  之后让村会计查账,也没发现这笔钱,因此,李某侵吞村里土地承包款及低保户补贴事宜被莱阳公安局经侦大队发现。
  莱阳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李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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