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留他人吸毒
房祖名被判刑6个月
2015年01月10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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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房祖名容留他人吸毒案9日上午在北京东城区法院开庭,法庭对被告人陈祖明(房祖名)进行一审宣判,房祖名的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但因他在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予以从轻处罚,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2000元。因之前房祖名已经服刑近5个月,如果他不上诉,将可在春节前刑满释放。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陈祖明在其位于北京市的居所内,分别于2012年下半年某日、2014年7月10日、8月13日容留柯某某吸食毒品大麻、于2014年8月14日容留女星李某某吸食大麻。法院认为,被告人陈祖明在其居住地容留他人吸食毒品2次以上,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依法应予刑罚处罚。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祖明被公安机关询问时,就如实交代了容留他人吸毒的事实,警方据其供述在其住所起获毒品大麻植株117.72克,属于自动投案,具有法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4年8月14日起至2015年2月13日止),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法庭上,房祖名自愿认罪,并一再重申要“改过自新重新做人”。
判决后,记者联系了房祖名的经纪人Steven,他透露,成龙林凤娇和房祖名的经纪公司尊重判决结果,不会上诉。至于房祖名出狱后会不会继续演艺事业,还要等他本人决定。
(宗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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