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物业服务差拒交费用;物业:收不上钱只能苦苦维持
小区收取物业费陷入怪圈儿
2015年01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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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9日讯(记者 张倩倩 杨薪薪) 9日,本报报道了白石新城物业撤走的事件。记者调查发现,在物业与居民长期激化的矛盾中,经济是主导因素。一面是物业费难收,财力不支的情况下物业服务水平降低,同时采取其他手段维持生计;一面是居民因物业服务不好,拒绝交物业费,形成一个恶性循环。
  近日,海滨小区居民反映,物业把电费和物业费捆绑,“不交物业费,每次只能交20元电费,这才够用几天的?”9日上午,在小区物业负责收费的办公室,工作人员让居民交物业费,如果不交,居民只能交20元的电费。许多居民认为,电费与物业费捆绑,侵害了业主的权益,属于违法行为。
  “没交物业费的业主也可以交电费,只是一次性不能购买太多。”小区物业王经理称,此举是为了提醒业主按时交物业费。“只说物业做法不对,难道业主不交物业费就合情合理?”王经理表示很无奈,物业公司一直是个费力不讨好的差事。
  王经理介绍,小区现在的物业费是0.48元/平米,2013年度和2014年度,海滨小区不交物业费的业主占30%-40%,“现在物业每年亏损几十万,但还不得不维持运转”。
  业主们称,他们不交物业费的理由主要是因为小区物业不管事、服务差等。而物业公司则称,物业费不足,服务很难跟上,只能苦苦维持。这样,就形成恶性循环了。
  王经理表示,物业服务不好,业主可以向住建部门物业科投诉,而不是拒交物业费的理由。对于不交物业费的业主,物业准备起诉他们。
  针对海滨小区将物业费和电费捆绑的做法,烟台市物价局的工作人员表示,这种情况是违法的,居民可以打12358投诉,物价部门调查后,如果情况属实会把此行为叫停。
  根据《烟台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物业服务收费,根据管理服务的性质、特点等情况,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普通住宅小区公共性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不少物业公司抱怨,政府规定的物业费基准价格与日益增长的物管成本不相符,盼望物业费走向市场化。对此,物价局法规科工作人员称,目前还没有这方面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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