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版P2P监管办法落地
2015年01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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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伴随着网贷平台的风险日益暴露,不少地方性互联网金融协会和规范性指导意见相继落地。
  湖北省近日发布《关于规范发展民间融资机构的意见》,将参照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的规定对网贷平台进行规范,明确平台中介性质,严禁平台本身提供担保。同时该意见对网贷平台高管的资质也作了具体要求,其中高管需有3年以上在金融行业的从业经验。
  多位业内人士分析指出,风险高发使得P2P平台监管趋严,地方版的监管办法有利于防止不良平台恶意骗取投资人资金。网贷行业将从火爆但混乱的现状过渡到理性和监管趋严的局面,2015年P2P平台将迎来真正的“监管年”。
  根据网贷之家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14年全年P2P网贷业问题平台达275家,是2013年的3.6倍,其中仅12月单月的问题平台就高达92家,超过2013年全年问题平台数量(76家)。
  网贷之家人士分析指出,问题平台之所以频频出现,原因之一就是监管的缺失和平台的不规范运营造成的流动性风险:一些网贷平台拆标现象较为严重,加上资金实力和风控能力较弱,一旦发生负面消息,容易导致挤兑现象。
  湖北省金融办消息称,湖北将网贷平台纳入监管,网贷平台的高管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执行董事等,除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无犯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具有担任拟任职务所需的相关知识和能力,有不少于3年的金融行业从业经验;严禁网贷平台以平台名义吸收资金、发放贷款;当事人借贷交易资金不得与平台账户发生往来;网贷平台未获得相关业务许可,不得为借贷交易提供任何形式担保等。         (本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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