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启动农民工工资支付检查
采取明察暗访、举报投诉方式,严惩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2015年01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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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1月11日讯(记者 刘云菲 通讯员 和永丽 梁国杰) 9日,记者从全市农民工专项检查动员会上了解到,今年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启动,将采取明察暗访、举报投诉专查等方法进行检查,严惩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犯罪行为。畅通举报渠道,举报热线:0635-2189233。
  根据《聊城市2014年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成立以人社局牵头,公安、城乡建设、交通、水利、国资、工商、工会有关领导参加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项检查工作的安排部署、协调指挥和排查,对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理。
  检查范围包括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加工制造、建筑施工、餐饮服务、水利、交通运输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等。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检查用人单位按照国家工资支付和最低工资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采取的具体措施、建立工资支付监控体系制度、工资保证金制度、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建设、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等。
  12月18日-1月31日是执法检查阶段。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国资委、市总工会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重点行业的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同时采取明察暗访、举报投诉专查等方法进行检查,对查出问题的单位,要依法严肃处理。今年将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对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不良影响的建筑施工企业,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依法对其建筑市场准入、投标资格进行限制。加强行政司法联动。对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农民工工资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达到法定数额,且经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要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推动涉嫌犯罪案件及时进入司法程序,严惩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犯罪行为。
  建立健全处理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工作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对重点企业的监控,对可能发生工资拖欠并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企业,及时发出预警,积极督促企业采取措施解决拖欠问题。对因拖欠工资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有关负责人员要主动到一线接待,及时启动应急工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快速、稳妥处置。
  各地要成立联合执法检查组,对使用农民工较多的企业,特别是建筑、交通、水利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实施重点检查。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密切关注网络、媒体反映的问题,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对违法案件坚决予以查处,对重大违法案件可采取处理处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媒体曝光、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公安部门追逃等手段,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专项检查期间,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将派出联合督查组赴有关县(市、区)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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