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城区提出14个禁令廉洁过双节
严禁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
2015年01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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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11日讯(记者 李榕 通讯员 王飞) 日前,德城区纪委印发《关于元旦春节期间严明纪律确保务实廉洁节俭过节的通知》,提出“14个严禁”,重申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要求。
  通知要求,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切实做到“十个严禁”: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购物卡及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严禁公车私用、公车私驾及违规停放,严格执行派车登记、出车记录等制度;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以及向下级单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摊派或转嫁费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两会”期间违反纪律请吃吃请或参加各种聚会、娱乐健身活动等;严禁领导干部及配偶、子女借节日之机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
  同时,为保证节日期间正常工作,德城区纪委要求各部门单位严格执行考勤登记簿、执行公务登记簿、请销假登记簿、工作日志(“三簿一志”)制度,切实做到“四个严禁”:严禁迟到早退;严禁擅离职守;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严禁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德城区纪委公布举报电话0534-2671822、2671826,举报邮箱bxgdjb@163.com,在“两节”期间继续开展明查暗访,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违规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因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导致节日期间发生问题的单位和部门,将追究党委、纪委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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