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开展2014年度“生态建设年”年终考核
248天“蓝天白云”,同比增加20天
2015年01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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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11日讯(记者 刘伟 通讯员 孙勇强) 日照市生态办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要求,近日对各区县、市直40个部门2014年度“生态建设年”活动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年终考核,据介绍,2014年,日照共有248天“蓝天白云”。
明确各部门任务
增加考核内容

  2014年2月,日照召开了全市“生态建设年”动员大会,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生态建设年”活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日发〔2014〕4号),确立了“七大生态建设工程”,明确了全市各级各部门工作任务。
  去年7月,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了《日照市2014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进一步增加了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内容和权重,由2013年的70分增加到140分,其中环保部门直接负责考核分值为65分,并明确生态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由市生态办单独实施考核。
成绩纳入绩效考核
成立年终考核小组

  2014年11月,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2014年度生态日照建设工作考核实施办法》,明确了考核对象、考核内容、考核程序,考核结果纳入市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并抄送市委组织部、市文明办,作为对被考核对象评先评优、奖励惩戒以及干部选拔任用的参考依据。
  去年,市政府还成立2014年度“生态建设年”活动年终考核工作小组,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环保局长任副组长,市监察、住建、林业、环保、国土、畜牧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从上述部门抽调人员组成6个考核组,对各区县、市直40个部门2014年度“生态建设年”活动进行了年底考核。考核工作由市生态办统一组织协调,采取听取汇报,查看档案资料,现场核查的方法进行。
  对区县重点考核省市控河流水质改善情况、建成区空气质量改善、建成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建成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建成区河道保洁情况、乡镇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达标排放情况、山体保护情况、新增造林合格面积任务完成率、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17项内容。对市直有关部门的考核主要是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生态建设年”活动的工作方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人大政协参与监督
有效推动工作落实

  去年,日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生态建设年”责任和奖惩措施,推进全域环保,建设生态日照。市人大执法检查、市政协视察都将作为检查的重点内容,有效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市生态办强化了对生态建设年各项任务的分解落实,并定期进行调度、督导、通报。
  日照市环保局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将提出的工作思路要求转变成考核指标、量化为考核分数,切实提高了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对抓好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调动了有关地方政府、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实现了由被动应付向主动工作的转变,形成了党委政府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抓生态环保工作大格局。
  全市各级不断强化对生态环境的有效治理,“生态建设年”活动取得显著成效,七大生态建设工程、十大环保治理项目基本完成,全年“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达到248天,较去年增加20天,超额完成全年238天的任务目标,四项主要空气污染物指标较去年下降15.8%、10%、7.5%、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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