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提高597元
2015年01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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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11日讯(记者 张永斌) 记者从日照市就业办获悉,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益性开发管理的通知》(鲁人社办〔2014〕119号),结合日照实际,自2015年起,日照市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补贴16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197元,增加了597元。
  其中,社会保险补贴部分依照年度社会保险最低基数计算,按用人单位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费应承担的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655.33元/月;岗位补贴为全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扣除社会保险补贴部分,补贴标准为1542元/月。 
  同时,公益性岗位开发重点为基层公共服务人员,包括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基层农业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基层文化科技服务、基层法律服务、基层民政和助残服务、基层市政、治安管理、基层公共设施管理与环境维护、基层群团服务等岗位。
  记者了解到,2009年日照市颁布实施《日照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主要安置对象为“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农村零转移家庭、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
  2014年,日照市共开发公益性岗位300个,安置215名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发放补贴1290万元。这些岗位主要涉及三类:一是城市辅助性社会公共管理和服务岗位,包括社区公共环境保绿、护林防火消防、公共设施维护等。二是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包括劳动保障协理、社区矫正、社区托老托幼等。三是机关事业服务类,包括机关事业单位服务人员、公共服务、法律援助辅助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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