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居民大病保险报销工作启动
2015年01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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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12日讯(记者 许君丽) 日前,记者从乳山市人社部门了解到,该市2014年度居民大病保险报销工作已正式启动实施。
  居民大病保险是指从居民医保基金中按照人均35元的标准提取大病保险基金,保障对象为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医疗年度为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销范围具体包括因治疗儿童白血病等20类重大疾病发生的个人负担的所有费用的合规部分,以及治疗20类重大疾病以外其他疾病发生的个人负担费用中的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合规部分。本年度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标准实行按病种补偿和按医疗费用额度补偿相结合的办法,年度最高报销限额为20万元。 
  乳山市居民大病保险报销事宜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乳山支公司承办。乳山市符合大病报销保险条件的参保居民,持所需相关材料,于2015年6月底以前,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乳山支公司指定的服务网点办理即可。其中,城区办、夏村镇、海阳所镇、下初镇、育黎镇的集中办理时间为1月份;乳山寨镇、乳山口镇、白沙滩镇、冯家镇、诸往镇的集中办理时间为2月份;大孤山镇、午极镇、徐家镇、南黄镇、崖子镇的集中办理时间为3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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