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更换新电表费用需业主平摊
2015年01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1月19日讯(记者 张晶) 本报曾关注过福山区商业小区连交5年电损费一事。19日上午,福山区供电公司致电本报,称商业小区可以更换智能表和新电线,但是费用需要用户平摊。对此商业小区业主称,将进一步统计小区居民意见。
  本报曾刊登《电损费交五年,居民不想再交了》的报道(详见本报1月15日C10版),报道称福山商业小区居民对交每月10元到20元不等的电损费不满,认为变压器到每家每户的供电损耗不应自己担负。
  由于商业小区是20多年的老旧小区,线路老化、电表陈旧等问题也一直存在。对此福山供电公司营销部联系本报称,商业小区的变压器和原来的商业局使用的是一个变压器,但是商业局撤销之后,原有的变压器撤销,商业小区的用电移至刚刚新建的百旺花园小区变压器。
  同时供电公司营销部工作人员称,商业小区可以更换新的智能表以及从变压器到入户的电线,不过因为政府部门之前对更换一户一表的补贴政策已经过期,所以商业小区如果更换新电表产生的费用需要业主平摊。
  对此,商业小区的住户称,在下次交电费时,将统计每家住户的意见,达成一致再进行下一步规划。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