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庄等10个镇入选市循环经济示范镇
2015年01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泰安1月21日讯(记者 侯峰) 省庄镇等10个镇入选创建泰安市循环经济示范镇名单,根据规定,创建实施方案内的建设内容,符合省和市节能资金支持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
  近日,泰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委托中介机构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县(市、区)申报的泰安市循环经济示范镇(街道)创建实施方案进行了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经研究,拟确定省庄镇、泰山工业园区、满庄镇、新汶街道、楼德镇、石横镇、边院镇、华丰镇、彭集街道、银山镇等10个镇(街道),开展创建泰安市循环经济示范镇(街道)。
  创建镇(街道)要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发展绿色流通业,限制高耗能、高耗材产品流通,鼓励绿色产品采购销售。建立逆向物流体系,形成网络完善、设施完善、分拣处理良好、管理规范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促进分散、难回收、价值低再生资源回收。
  在推广普及绿色消费模式方面,创建镇要推广节能节水产品、绿色照明产品、再生产品、循环文化创意产品以及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加大限制过度包装、禁塑、淘汰白炽灯的力度。引导居民进行垃圾分类,倡导绿色低碳出行方式。提高绿色产品市场占有率,扩大绿色采购比例,政府机构率先垂范。
  在政策支持方面,示范乡镇(办事处)创建实施方案内的建设内容,符合省和市节能资金支持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