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交出整改答卷
2015年02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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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第二轮巡视中,省委巡视组对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民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环保厅、省国资委开展了常规巡视,对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科技大学开展了专项巡视,并反馈了巡视意见。
  2015年2月2日,省纪委网站《2014年第二轮巡视反馈整改进行时》专栏,向社会公布了省交通运输厅、水利厅、环保厅、国资委的巡视整改情况。
本报记者 高扩
省交通运输厅公布巡视整改情况 公务卡结算率提高到98%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4年8月1日至9月30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省交通运输厅进行了巡视。2014年10月30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向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2月2日,省纪委网站公布了省交通厅的巡视整改情况。
  150多名处以上领导完善廉政档案
  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部分领导干部对反腐倡廉工作缺乏足够认识,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反腐倡廉机制还不完善,廉政教育有效性不强等问题。成立由驻厅纪检组、人事处、机关党委等部门组成的考核组,对厅机关、厅直单位的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加强配套制度建设,为厅机关和厅直单位150多名处以上领导干部完善了廉政档案。严格执行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告制度,坚持述职必述廉。
  查办“四风”案件2件,党纪政纪处分5人
  关于有的干部顶风违纪,在八项规定出台以后甚至在巡视期间顶风违纪收受礼品,造成不良影响等问题。按照省纪委的要求,厅党组坚持从严执纪,切实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对受理的厅管干部案件线索全部进行逐一核实,发现问题,认真严肃查处。2014年,省交通厅共查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3件,查办“四风”案件2件,其中党纪政纪处分5人、批评教育处理2人。
  对厅属单位2名处级干部、2名科级干部和1名退休职工,分别给予了党内警告、行政警告等党纪政纪处分。厅党组深刻汲取此次教训,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管好自己,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不懈地深化作风建设,坚决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超标车和超配车辆全部封存停驶
  关于财务管理粗放,财务管理存在漏洞,账户设立过多过乱等问题。加大公务卡使用力度。督促有关单位加紧制定出台相关办法,加强公务卡管理,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规范公务消费行为;进一步完善厅机关公务卡结算制度,减少现金支付结算,提高支付透明度,公务卡结算率提高到98%。
  关于公车管理较混乱和公房清理不够到位等问题。利用GPS等技术手段,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动态监控。建立车辆管理台账,对厅机关和厅直各单位公务用车进行逐车审查,全面摸清了公务用车底数。加大车辆超编问题整改力度,开展规范公务用车清理整顿工作,超标车和超配车辆全部封存停驶。进一步理顺公务车辆资产关系,加大老旧车辆报废工作,待报废车辆已完成报废手续。
省环保厅公布巡视整改情况 公务员不再兼 协会职务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4年8月1日至9月30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省环保厅进行了巡视。10月28日,省委巡视组向我厅反馈了巡视意见。2月2日,省纪委网站公布了省环保厅的巡视整改情况。
  一般性项目审批压缩至42个工作日
  关于厅下属单位、学会(协会)与机关处室的职权关联度较高,存在利益冲突和廉政风险的问题。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省建设项目环境评审服务中心的业务经费全部由财政拨款保证,取消服务性收费。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将一般性项目压缩至42个工作日,占法定时限的2/3;将重大民生工程纳入“绿色通道”管理,审批时限缩短至20个工作日,占法定时限的1/3。
  根据省委组织部要求,于2013年年底对领导干部兼职进行了清理。厅机关公务员和省环境监察总队参公人员已经辞去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省有机食品协会和山东环境保护基金会兼职职务。厅党组会确定,结合省民政厅对民间社团组织的管理调整,省环保厅不再作为协会(学会、基金会)的主管部门,在山东省环境科学学会和山东省生态学会兼职的公务员和参公人员都不再兼任职务,正在按照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对市环保局、厅直属单位不再发纸质文件
  关于改进调查研究、文风会风的成效不够明显的问题。减少发文数量,控制发文规格与发文范围。法律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发文,现行文件规定仍然适用的不再重复发文;上级来文并已主动公开的文件原则上不进行转发,无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只有原则性意见、没有具体措施的,不仓促行文,避免一事多文;向市环保局、厅直属单位均通过电子公文传输系统发文,不再制发纸质文件;报送表格类材料的,除有明确要求外,一律不发文件。
  压缩精简会议。实行会议年度计划管理,提出可开、不开、缓开或合并召开建议;对于未列入计划的,原则上不予同意补报;对于因特殊情况确需突破计划的,必须报厅主要负责人审批;对于虽列入计划,但执行过程中发现现实情况发生较大变化,会议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减弱,或可行性降低,予以取消。2014年共压缩年度计划内会议8个,合并会议1个。
  将调换使用的公车退回原单位
  关于管理公务用车不够严格的问题。对厅机关与省环科院调换使用的公车进行了调换,已全部退回原单位。
  2014年8月,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均做出书面承诺“本单位严格管理公务用车,杜绝公车私用。本单位不借用外单位、企业和个人的车辆,也不向外单位、企业和个人借用车辆。”今后加强经常性的清理活动,对违反规定借用下属单位、企业和个人车辆的处室或干部,一经发现,严格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省水利厅公布巡视整改情况 给予14名工作人员党政纪处分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4年7月31日至9月30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省水利厅进行了巡视。10月28日,省委巡视组向省水利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2月2日,省纪委网站公布了省水利厅的巡视整改情况。
  “一把手”每年至少讲一次廉政党课
  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够严格,系统内违纪问题较多问题。组织认真剖析2012年以来省水利厅及有关省份水利违纪违法案例,针对有的单位和领导同志“抓业务工作一手硬、抓反腐倡廉一手软”等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集中、出现问题较多的单位,厅党组书记约谈主要负责人,督促其切实履行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单位“一把手”每年至少要讲一次廉政党课。
  对巡视组转来或通过其他方式发现的违纪线索和案件组织力量,迅速查办。先后对14名工作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建干部亲属在厅直系统就业备案制度
  关于人事管理工作不够严谨,有的审核把关不细问题。在厅直单位自查公示基础上,全面组织开展突出问题整治“回头看”活动,对各单位2007年以来的公开招聘进人和2010年以来的各类进人重新进行一次梳理,逐一排查。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亲属子女在厅直系统就业情况自查自纠工作。对相关人员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在厅直系统就业情况进行统计核实,重点排查进入方式方法和程序是否存在职务影响和违规情况、进入后是否存在“在编不在岗吃空饷”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廉政纪律等方面的问题。
  严把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调动入口关、审核关,从根本上防止“萝卜招聘”、“绕道进人”、“关系进人”等问题发生。制定了《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进人工作的意见》,对各项进人工作进行全面规范。建立领导干部亲属子女在厅直系统就业备案制度,严格落实任职工作回避等规定。
  建受处理干部选拔任用过程倒查自启动机制
  关于厅直个别单位存在违规拉票和“带病提拔”问题。成立专案组,针对问题进行倒查。责成有关单位作深刻检查,对1名违纪人员给予行政警告处分,1名责任人员调离岗位,1名给予严肃批评教育。建立受处理干部选拔任用过程倒查自启动机制。今后被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或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干部,凡属“带病提拔”需要进行责任倒查的,一周内启动调查程序。
  
省国资委公布巡视整改情况 三户亏损企业 董事长降薪52%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4年7月31日至9月30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省国资委进行了巡视。10月28日,省委巡视组向省国资委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2月2日,省纪委网站公布了省国资委的巡视整改情况。
  组成5个工作组检查投资项目
  关于因企业重组改制、项目投资等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严重问题。开展省管企业亿元以上投资项目专项检查。成立了专项检查工作小组,截至2014年12月底,组织各企业完成了自查工作,确定纳入检查范围的投资项目共236个,其中第一批专项审计项目55个,选聘12家中介机构和抽调相关人员组成了5个工作组,陆续将进点开展审计。
  加强省管企业重组改制管理。对28户企业改制重组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深入排查薄弱环节和风险点。起草了省管企业资产处置、产权管理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对政策执行不规范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将严格按照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开展改制清产核资和财务审计检查。对77个改制清产核资项目和230个财务审计项目开展了专项检查。
  对省管企业董事长薪酬进行核定
  关于有的企业亏损严重,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薪酬却没有降低问题。完善薪酬管理办法。研究制定了《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省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已经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6次会议研究通过,修订了《省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省管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办法》,重点限制偏高薪酬,建立效益与薪酬增减联动、科学合理的薪酬机制。严格确定薪酬。坚持“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依据业绩考核结果,对省管企业董事长2013年度薪酬进行了核定,3户亏损企业董事长薪酬平均降幅达52%,中层管理人员薪酬也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把企业领导人员兼职列入日常监督
  关于企业领导干部兼职问题还须进一步清理规范问题。在前期开展“回头看”的基础上,对各企业领导人员兼职再次进行了逐一审核,对不符合规定及不必要的兼职,安排有关企业党委坚决清理;对符合条件、确需兼职的,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对企业新申报的兼职,按程序从严、慎重审批。
  2014年10月以来,对20个兼职进行了审批;与兼职较多的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提出限期清理的要求;有关企业党委对35个兼职制定了限期清理计划,逐步清理到位,清理比例为33%。今后,把企业领导人员兼职列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不定期对规范清理工作进行抽查。发现违规兼职、违规取酬及瞒报、漏报等情况,严肃处理,并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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