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血前跳窗逃了逃不过醉驾处罚
2015年02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张泰来 实习生 江超) 1月29日下午,驾驶员左某来到天桥交警大队投案自首,为一个月前的醉驾违法行为接受处罚。之所以过了一个月才接受处理,还要从左某为躲避抽血检测跳窗逃跑说起。
  2014年12月30日晚10点左右,一辆悬挂鲁Q号牌的轿车停在北外环与济泺路交叉口东口的信号灯前长时间原地不动。
  “有过路人发现驾驶员趴在方向盘上,好像是睡着了,觉得危险,拨打了122报警。”民警说,接到报警后他们赶到现场。“几次拍打驾驶室的玻璃,都没有把他叫醒。”等民警最终把驾驶员左某叫醒,“他一摇下车窗,我们接着闻到了浓烈的酒味。”
  民警遂将其带回中队进行酒精呼气检测。路上,左某自己承认喝了酒。
  经检测,左某呼气测试值达到106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民警又将其带到了天桥交警大队,通知医务人员准备依法抽取血样进行血液酒精含量测试。可就在医务人员打算抽取其血液样本时,左某突然说要上厕所。
  “本着人性化执法的原则,让他去了洗手间。”可民警在洗手间门口左等右等,不见左某出来,进去一看,左某竟然乘机跳窗跑了。
  “跳窗后,又攀上大队的伸缩门,跳了出去。”这一幕被监控探头全程录下。
  之后民警试着拨打左某的手机,一直没能与其取得联系,后又去其家中,依然没有发现他,经过反复对其家人做工作,给他们讲明,呼气检测达到醉驾标准的,即使是在抽血前逃跑,依然可以根据其呼气测试值对其定罪,让他们劝说左某投案自首。
  最终,左某迫于压力,在1月29日到天桥大队投案自首。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