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运管处将查“专车”运营
重点查处从事客运出租业务但未取得相应经营许可资质的车辆
2015年02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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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2月2日讯(记者 蒋大伟) 针对近期“滴滴专车”进入烟台市开始正式运营的情况,为维护客运出租市场秩序,市交通局运管处近期将组织人员对“专车”市场进行整治,重点对从事客运出租业务但未取得相应经营许可资质的车辆进行查处。
  2日,记者从烟台市交通局运管处了解到,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凡从事客运出租行业必须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租赁公司有经营许可证的,只可提供租赁车辆,不可以提供劳务服务,承租人不得使用其租赁的客车从事以收取报酬为目的的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形成变相再经营。
  据了解,近期“滴滴专车”进入烟台市开始正式运营,很多专车都是挂靠在租车公司名义下进行运营的。针对此种情况,“无论是使用租赁公司车辆,还是使用私家车做为专车服务,只要未取得相应的客运出租许可,都属违法经营,运管处将予以查处。”市交通局运管处工作人员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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